双城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双城区哈尔滨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南部,地处松嫩平原腹部,松花江南岸,地势呈东高西低,地理坐标为东经125°41′至126°42′,北纬45°08′至45°43′,总面积3112.3平方千米。2015年总人口户籍总人口786621人。双城区是哈尔滨的市辖区,于2014年5月经国务院批复撤市设区。京哈铁路、拉滨铁路和同三、京哈、哈前、哈大四条公路以及松花江主航道穿境而过,距哈尔滨中心城区40千米,距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30千米。旅游景点有承旭楼、魁星楼、观音寺、双城堡火车站等。双城区位于黑龙江省南部,旧属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西北,北隔松花江与肇源、肇东两市相望,东北靠哈尔滨市,东、东南与阿城区,五常市接壤;南、西以拉林河为界,与吉林省榆树、扶余市为邻。地理座标为东经125°41′-126°42′,北纬45°08′-45°43′。区政府驻地双城镇,距省会哈尔滨市中心区45公里。